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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老师
来源:
作者:
law-441
发布时间:
2017-12-17
179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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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始合伙人,名誉主任。
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女律师协会副会长;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;北京市女律师联谊会副会长;原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;党委副书记;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研究会理事;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政府顾问委员会副主任;朝阳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、朝阳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。
1984至1992年在北京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处。1986年考取律师资格1987年开始从事兼职律师。1993年受司法局委托组建了国办制的北京市天宁律师事务所任主任。2000年国办所改制后创建了合伙制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任主任,**合伙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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